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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镇河边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养猪场招租公告

2024-04-11 观看1532 次

为盘活我村集体经济,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真正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我村采取以“党建+”的合作模式,拟对我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养猪场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边村养猪场位于河边村7组,标准化猪场建设,面积合计约3500m²,水、电、路设施完备,食堂、住房、卫生间、库房、消毒室(池)、地磅、化粪池、隔离室等相关配套设施齐全。

二、项目用途

该养殖场主要用于生猪养殖,亦可用于其他适宜用途。

三、招租范围

河边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养猪场及配套设施。

四、招租原则

1、本次招租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招标期限三年,租金可一年一付,竞租起价为6万元/年,自愿给价,出价最高者获得承租权。自合同签订之日预交押金2万元,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付清当年租金,先交钱后使用。三年合同期满后,另行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现承租方优先承租。

五、招租要求

1、本次招租采用整体招租、公开竞租的方式,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养殖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2、所有养殖产生的粪污、病(死)牲畜(家禽)等,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六、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须具备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一定资质和抗风险能力;

3、养殖场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4、在承租期内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者为自然人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者为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名时间、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止;

2、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联系人:李海燕,18113237162;龙兴洪,18040470346。

有意者可自行前往河边村养猪场现场勘查。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河边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特此公告。


               新街镇河边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编辑 | 郑在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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