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会东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东县农业农村局、会东县公安局等三部门,自即日以生猪、牛、羊、鸡、鸭等畜禽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底。
二、整治内容
(一)狠抓养殖环节监督检查。养殖场(户)是否健全养殖档案、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未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是否存在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狠抓屠宰环节监督检查。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只收费不检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严防病变淋巴结、病变组织、有害腺体流入市场和食品生产环节;未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或者收购、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狠抓无害化处理环节监督检查。无害化处理机构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调包”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狠抓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不按要求索证索票,证、票、原料与产品不相符,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以及使用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狠抓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全面开展餐饮主体分级分类排查,落实督促其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肉类产品原材料,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严禁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依法查处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检验、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等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举报方式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涉及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类生产加工、销售等违法犯罪活动及行业“潜规则”。
三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
会东县农业农村局:0834-8689500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34-8525315
会东县公安局:0834-5421390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东县农业农村局
会东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0日